标题:道路建设用地变作商品房建设用地 是否合法
本人以不在天津居住 原来居住在李七庄前街 空军464医院东侧,李七庄铁路车站北侧,在2003年因修建快速路中石油桥,需要进行征地,当时的补偿单价是正房 3750元/每平米,非卧室(偏房)1000/每平米,没有其他任何补偿。当时征地说明明确指出是政府道路建设用地。原居住地的居民没有任何异议,支持天津的道路建设,准时搬迁! 中石油桥快速路通车后,原居住地并没有完全被占用,保留了中石油桥西南侧与464空军医院中间的大片空地,未被使用。但是在2009年有开发商对此地进行了购买并开始动工进行商品房建设。为什么作为政府的道路建设用地,在未被使用的情况下,在10年之内做出土地转卖。根据现在中石油桥修建后的规模,原居民住地仅仅使用了原来黑牛城道南侧50米,卫津路西侧的不到40米。这个完全可以用卫星定位照片进行对比,但是现在原居民拆迁后的空地被用作商品房建设用地进行转卖,原居民都有被欺骗的感觉,明确指出这是骗迁的行为。 虽然我对这件事并不是很了解,但是通过以前的同学和从小长起来的朋友们都很关注这件事情。现在从去年的4月份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1年多了,至今无论是买地的开发商还是南开建委都没有任何的答复。群众现在就是想要一个说法为什么政府道路建设用地变作了商品房建设用地。 希望律师给个建议 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