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郑** 提问时间:2011-07-19

标题:拆迁补偿问题

尊敬的律师:您们好:

我于1999购买了两间平房(每间十六平米),独门独院是违章建筑,地点在红桥区子牙河北河沿5号院(子牙河桥旁),2001年9月10日被红桥区容委强行拆除,我没有得到丝毫的拆迁补偿。请帮助我解答,我是不是能得到一些经济补偿呢?

此致

诚谢!

郑**

2011年7月19日

反 馈

回复律师:法政牛津 回复时间:2011-07-2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的情况可以聘请律师进一步落实房屋被拆的相关材料程序上和实体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后给您一个明确答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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