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1-07-15

标题:电梯问题

请问律师我买了一套十楼的房子,总共十五层,合同上标明每单元有电梯两部,然而交房的时候只有一部电梯,我想问开发商违规吗?还有合同的末尾标注本合同解释权归开发商,谢谢

反 馈

回复律师:法政牛津 回复时间:2011-07-18 是否超时:

如果合同中明确标明是电梯两部,那么开发商的行为是违法合同约定的;至于合同的末尾标注本合同解释权归开发商,如果该合同的文本均是由开发商提供的,并且均是维护开发商利益而排除您的权利,那么从《合同法》角度解释这应该是属于格式合同,应该做出不利于文本提供者一方的解释。

天津法政牛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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