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是不是开发商说什么我们就要按他们说的做呢
常人接到新房的入住通知书应该很高兴,可是我盼了一年等来了入住却高兴不起来,主要是入住通知书里面的所需交纳费用一项,具体如下: 1 物业管理费居然要每平米1.65元(我买的是武清区王庆坨镇天华园的房子,当初说的是1.4一平米!) 2 供暖费按房屋的建筑面积收后面还备注的是按市政标准收取。(我知道暖气按房屋的使用面积还要减去阳台才是应该计算面积) 3 燃气开口费2000元(物业和开发商是一家他们说这是燃气公司让收的跟他们没有关系,你们装宽带还要交初装费了) 4 热水开口费2000元(客服说这是地采暖里面的热水钱还有提供24小时热水的打井钱,我们前面交了暖气费还要交暖气管里面的热水钱这是重复收费吗?合同里面没有说提供24小时的热水,开发商在没有通知我们是否同意的情况下就建了,我不知道还在苏宁订了热水器,现在你不交钱就不给你钥匙) 5 关于延期赔付合同里面说90天内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交房时间与实际相差一个多月,有拿钥匙的业主说开发商没有明确讲只是说物业费这一项先不用交,关于金额他们说按50万为例每月也就赔你200元,这与合同里面说的银行同期利率是不是相差太多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