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经济赔偿
我家有一脑瘫患儿8岁不能走动经多方治疗无效,后经人介绍与天津普里奇特种健身器材有限公司(甲方)签订康复训了合同,合同第三条明确规定训练目标,不借助外力独立行走5-10米,收费15万元,经训练毫无效果。 经我们查询甲方不具有残疾人康复训练资质,不能开展残疾人康复训练项目。 甲方超范围经营,所签订康复训练合同属于欺诈合同。 问题1、我们能否以诈骗对甲方给予起诉;要求返还15万元训练费 问题2、鉴于甲方大量欺骗患儿家属我们能否通过新闻单位给予曝光,防止甲方坑骗广大患儿家属,破坏社会安定团结,找那个新闻单位希您给予指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