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唐** 提问时间:2011-07-08

标题:请问:

我是一位农民,从1995年就在我村的旁边的小煤窑的边上开个小饭馆,

时间长了,自然就和矿主及打工的副业队有了接触,之后,他们就和我商量,先赊一部分账,这样久而久之就积累了几万元的帐,有的跑了,有的无踪影。我是到处找人讨帐。后来也讨到了些,但那只是极少部分。自己只落了个家里的日子紧巴巴的。

几年前,我找到了一个欠债户,是98年欠的,计16000多元,我多次找他讨要,他理我都不理,我有他给我打的欠条,但又听人家说欠账久了法也不管,是真的吗?我是老实人,又没有门路,现在只好去求助你们了,叩谢!

反 馈

回复律师:允公 回复时间:2011-07-08 是否超时:

您要看欠条上是否写明还款日期,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为2年,从知道或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98年到现在已经十余年了,如果您没有证据证明一直找他要或向法院起诉过,即使现在起诉,由于超过了诉讼时效,您丧失了胜诉权。您可能会说确实一直找他,但这需要证据。 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 王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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