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11-07-07

标题:拆迁补偿

我在中山门有个平房,房龄60多年了,但一直因为历史问题房契没有得到解决,2007被强拆,现在拆迁办给的补偿款只有正常拆迁的三分之一,也就4000块每平米,我觉得这根本不合理,因为这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 》,我认为要给我明确我的产权,再给予补偿。请问应该是这样么?

反 馈

回复律师:允公 回复时间:2011-07-08 是否超时:

应该是这样的。因为,老百姓说的房契,其法律概念就是产权证。产权证是不动产所有权证明,证明您才是产权人。如果没有产权证,您可以把它理解成“违章建筑”,因此对其拆迁补偿的款项,肯定没有有产权证的房子高。您可以通过房管部门解决产权证的问题。 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 王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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