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谁给我们做主
我和父母在塘沽开发区八大街与泰华路处经营一快餐店,事发于2011年06月12晚11时许,6个一汽丰田的职工在我店吃饭。吃完饭后其中一个要2斤水饺带走,我父亲就给煮了,一斤已经熟了,锅里正煮着另一斤,其中一个人骂骂咧咧的说:***还没熟啊?我父亲说:我得给你们煮熟了啊 ,不能生着拿走啊。那个人还骂骂咧咧的说:妈的多长时间了还不熟。就开始骂人。我父亲说:小伙子,怎么骂人呢!那个人说:妈的骂你我还打你呢!随后拿起凳子往我父亲头上砸去。我当时正在干活,听见吵架我就跑过去了,他又用玻璃杯砸我父亲的头,其余几个也动手打我父亲,我跑到那拉开两个,当时我父亲已经晕了,倒在地上。我拉开的两个用玻璃杯打我脑袋,其余的还在打我父亲,我感觉眼前一晃就跪在地上了,隐约听见有人喊,都死了还打啊!他们就跑我迷糊的站起来就追,追到路口被我抓到一个。硬拉着他回到店门口,我才看见我父亲七窍流血,旁边有人打了120和110。警察到了一看说这么严重,赶紧去医院,他们把抓到的那个人带走了。120也到了,把我父亲抬上救护车送到泰达医院,到急救中心的路上,我父亲一直出血。到了急救大夫做检查说要做开颅手术,大脑里全是血,过一会警察到医院问我做笔录开始经过最后问我现场收拾没,我打电话问家里,我母亲说邻居都帮忙扫了,警察就走了。这时已经是13日凌晨1点多了,大夫就开始准备手术,手术一直到6点30才结束,大夫说我父亲是脑颅骨多处挫伤性骨折,下的病危通知单。 第二天公安局让我去做笔录,我如实的说了。 现在已经20多天了,可是除了当天抓到的那个其余的还没有抓到,我父亲现在还是昏迷不醒,他的医药费太高,大多数都是借的,抓到的那个家人也不出医药费,我问公安局让公安局催他们拿钱交医药费。公安局说我们负责办案抓人钱的事我们不管。 现在我们真是借不到钱啦!没钱医院就停药, 现在其余的5个人还没有抓到,如果都抓到,一人出点 我父亲就能救好,可是公安局说证据不足,这还需要什么证据,人死了是证据吗!那个抓住的不是证据吗?他交待的不是证据吗?就让其余的逍遥法外吗? 请尊敬的律师帮帮我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