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紧急咨询
我是一名百姓!现在遇到了些棘手的问题想向您请教!是有关由狗咬伤引发的民事诉讼的问题!是由的经过是这样的2011年6月28日晚上10:15分的时候我老娘在我家楼下乘凉,突然被同小区的一只德国黑贝给咬伤了!事后狗的主人积极带我们上疾控中心注射狂犬疫苗和球蛋白!现在距离咬伤过去了5-6天了!被咬的当时我老娘由于惊吓没有及时打110报警,我们双方只是及时就医!当最为子女的我得知这个事情后,因为我知道狂犬病的潜伏期很长而且一旦发病病死率是100%,为此我和狗主人商谈要到当地的派出所备案,最后经过了很长时间的协商我们在派出所登记备案了! 以上就是案情的大体情况介绍和事实经过!为此我有以下几个问题想向您请教! 1、就是一旦我老娘20年后发生狂犬病,并经过有关机构的鉴定和现在的咬伤有直接因果的关系,狗主人是不是还有承担相关的责任和费用?备案签字的当事人和当时发生咬人事件的当事人不一致,是否需要重新到派出所按实际情况重新备案啊?如果狗主人身故他的子女是否继续承担这个责任?是否被害人如果到寿终没有发病,狗主人就不必承担相关的责任和费用,但是一旦无论何时发病他都要承担无限的责任?再有,一旦因为拆迁等一系列的问题侵权人搬家了,我们还能通过当初备案的信息再次找到当时人吗? 2、最为受害方我们不是可以像狗主人要求赔偿吗!一般的数额会是多少呢? 3、如果侵害方要求一次性给以我们多钱了断此事,就眼下的因素考虑一般的数额会是多少? 4、如果为了保证我方的权利我能否要求和侵害方签定一份协议,协议的内容就说在被咬人寿终前无论事隔多少年,只要是受害人发病且能证明和此次咬伤事件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侵权方都要承担相应的费用、责任?如果一旦签订了协议是不是对受害方来说就有了很大的保证?到底这个协议是否该签订呢? 以上就是我的问题,希望您能在百忙中读完我的邮件并予以解答谢谢您 的帮助!!!这个问题对我在现在很是紧急、重要谢谢您的理解、支持、与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