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孙** 提问时间:2011-06-22

标题:咨询

我于4月30号在红旗路苏宁,买了一台SONY新电视,规定折旧

5月11号拉走我家一台旧电视,至今未给折旧费,本人给苏宁打了很多次电话,苏宁让我找区商委协商,至今未兑现,请上级给予帮助

谢谢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1-06-23 是否超时:

尊敬的孙**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合同法规定,您购买电视的行为,是一种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如店家有承诺,就应严格履行;否则,构成欺诈。对此,如果协商不成,您有权提起诉讼处理。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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