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孩子在学校出现意外伤害谁负责
事情发生在今年三月份我儿子学校教室中午的时侯,那天老师把教室的窗户打开了,(窗户是往里开的),中午饭后老师在教室讲台判作业,还在们在复习功课,再喊到我孩子上去那试卷的时候,因为他坐在靠窗户那侧,所以只能从那边靠窗户的一侧过去,他跑过去的时候,没有看见敞开的窗户,撞在了窗角上,事情发生后,老师给我打电话过去,让我给孩子去看病,为了怕耽误了孩子的病情,也没和学校交涉就赶紧自己开车送去附近的第一医院,大夫说挺严重的,要留疤,你们得去儿童医院,在儿童医院缝合了八针,之后大夫说,等拆线后先观察一阵再说,就这样直到拆线共花去医药费800多元,之后两个月感觉孩子脸上疤痕没有消除迹象,就找到学校协商赔偿事宜,学校目前只答应把医药费给报了,还不能马上给,他还要走意外保险,谈到后期孩子留疤的问题,学校表示等孩子放假后再去找个医院去治,费用到时再碰。我想请教律师1.学校是不是负全部责任?2.学校要给予的赔偿有哪些方面?3.我想让学校一次性给孩子补偿多少钱是得去医疗鉴定机构做鉴定吗,这钱由谁来花?4.协商不行我要去法院告,现在错过诉讼时效了吗?都需要哪些资料呢?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