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1-06-20

标题:最低工资标准

我的服务单位为天津可口可乐公司饮料有限公司,我的岗位是驻店理货员,我们以前工资结构综合工时日薪35元*26天加上综合奖金300元和餐补208元加保险和公积金。现拟改为不定时工时月薪880元*26天加上综合奖金750元和餐补208元加保险和公积金。我想问这样合理吗?我们可以有哪些渠道得道合理解决。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1-06-2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的叙述中,未提到是否与公司订立了劳动合同。如果有劳动合同,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合同的变更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如果有一方擅自违反合同的约定或者违反法律的规定,另一方有权依法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裁决解决。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推荐新闻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要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网民问题处理情况

  • 回复率
  • 满意度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