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1-06-18

标题:怎样把钱要回来

本人给某银行介绍某名牌办公家具,之前和这个品牌家具谈的中标给我10%好处费现已中标金额在七百多万,我找家具厂要钱他们又不认可这事,我该怎麽办?9218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1-06-21 是否超时:

尊敬的张*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您的叙述,您和家具厂和银行之间是一种居间合同关系。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但因你们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合同,现家具厂又不认可。如果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那就要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证明事实存在。

因此,建议您积极收集证据,以便处于有利的诉讼地位。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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