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武** 提问时间:2011-06-04

标题:取保条件政策方式

在看守所拒了60天,没上交检察院,是否可以取保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1-06-08 是否超时:

尊敬的武**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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