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黄* 提问时间:2011-06-04

标题:开发商晚交房咨询

房屋买卖协议规定交房日期为2010年6月,但到现在已经快一年了,开发商仍然没有如期交房,请问我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开发商给予赔偿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1-06-09 是否超时:

尊敬的黄*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法律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因此,您有可以依法主张权利。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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