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1-06-01

标题:未婚妈妈如果不给子女护养费可以起诉吗

我和女友在2003年相识,之后在2004年12月生一男孩.我们本打算结婚,但女友家人强烈反对.女友就没办法.就嫁给了别人.刚始她说等有机回就回来,先稳住家人的情绪再说,可后来我一等就到现在.她也不回来,电话也不打不通,儿子今年已经快7岁了,可她一次也不回来看小孩,请问我可以起诉她吗?我可以问她要护养费吗?(由于有一个小孩到现在我还是单身.因为别人都说你有小孩.就不原意.所以想起诉她,要她负责)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1-06-02 是否超时:

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因此,如果孩子的母亲未能承担法定义务,您可以依法为孩子主张权利,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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