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余** 提问时间:2011-06-01

标题:离职后,领导承诺的提成迟迟不给,已拖快半年了

年前我辞职,并就辞职的流程咨询了领导,并按领导的指示离职!当初领导说公司这几天资金紧张,过几天再给我,然后这过几天就一直拖到直今!而且前一阵子还提出,因为我的辞职,让我以前管理的市场出现无人接管的空白,给公司业绩带来损失,要扣我一半的提成,我想就这个问题咨询一下,我怎样才能捍卫我的利益?另:我进这家公司二年零十个月,因为是家小公司,中间没有签就合同!急切等待您的回复!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1-06-02 是否超时:

尊敬的余**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公司给您承诺的权利没有兑现,建议您在时效期间内及时行使权利,以免受损。至于具体的问题,到律师所详细咨询为宜。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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