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邱** 提问时间:2011-05-29

标题:别人利用假姓名跟我打借条、到期不予归还、要怎么办

别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假的名字跟我打借条、到期了就是不还钱,我现在查到了他的真实身份,要去派出所还是刑侦队报警,这个属于哪一个部门管的?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1-05-30 是否超时:

尊敬的邱**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诈骗犯罪属于公安机关立案受理管辖的范围。您的报案只要属于公安机构管辖,受案部门都会根据分工,为您说明具体的承办部门。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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