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郝** 提问时间:2011-05-27

标题:国有企业改制

2001年企业改制,改制领导小组隐匿政府改制文件,告诉职工没有安置费,把职工全部解除合同。2008年职工查到政府2001企业改制文件,职工安置文件中有一百多万职工安置费被隐匿,问他们这种行为构成什么罪?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1-05-30 是否超时:

尊敬的郝**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对于犯罪的构成,应当按照刑法的规定进行认定。至于您所叙述的原企业负责人将职工安置费隐匿的情况,不知其具体去向如何,是否据为己有还是怎样。故不能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及构成何种犯罪。希望再次留言,讲清事实情节。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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