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于** 提问时间:2011-05-26

标题:交通事故受害者光要钱不起诉怎么办

我们的车(翻斗自卸)2010年在河北区和一骑车老人刮蹭,随后受害者住进二五四医院,医药费已经先后垫付10万左右,事故我方负主要责任,我的车在银行交完5万元保证金后已经从交通队提出来了,可是受害者一再拖延不出院,现在已经定完残,还是不起诉,非要我们先把起诉费给他,这样合理吗?电视里经常放的一些法律节目都是案件结束后谁输了谁花,像他这样不给这个钱就不起诉是否合理。急,谢谢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1-05-26 是否超时:

尊敬的于**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受害人作为侵权之债的权利人,拥有起诉或者不起诉的权利。受害人拖延不出院,因为自己行为扩大的损失,自己承担。这些不是您所能决定的。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推荐新闻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要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网民问题处理情况

  • 回复率
  • 满意度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