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拆迁办要解除和我的拆迁协议
2009年我和拆迁办签署了拆迁协议,我们一家住进了临时房。可是一年后,我被通知说我的房产证被取消了,拆迁办要和我取消协议,并起诉了我。到法庭一问,说我哥哥带我母亲到土地局改我房本,可我房本已经改了十几年了,并且有我母亲的签名和手印还有镇司法所的证明,可土地局的人说那时法律不完善,手续不全,可我产权证上有政府的印又有镇土地局的印还有市土地局的印。怎么说作废就作废呢,他们说不服可以告政府,老百姓哪敢告政府啊,我也没办法了。我家院子有两层房,我的为主房我母亲住的为厢房,拆迁后让我母亲和我住,可哥姐不让他搬,并开始找关系。这就有了该房产证,取消拆迁协议的事。可是我的房子已经拆了,我们一家还在临时房里住呢,过渡费也没给。我是真没办法了,拆迁真是让我苦不堪言呐我急切的等待您的帮助。谢谢!因为公认的属于我的房子已经拆了,所以我不同意协议作废,再有几天就开庭了。可是我的房子拆了,难道真像拆迁办说 的我房子没了权利也没了。就只有看着赏吗?而且楼房就是在我们的口粮地里盖的,国家给的粮食补助一直还在给,可是地一点都没了,我现在是要地没有,要房也没有了,我该咋办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