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几分责任
2011年4月5日,中午我喝了一点酒与朋友一家三口到街上玩,玩到两点时小孩困了,朋友的夫人与我说带孩子去玩,我带走了孩子(8岁),孩子说要回家看电视,我也就带孩子回到他们的家里,孩子要看电视。我把电视打开,我就到旁边的房间休息会,在我休息中,孩子顽皮到窗台上解小便,不小心从二楼掉下去,腿上的膝盖骨折和嘴巴摔破,住院26天出院,医药费花了接近4万,那朋友要我对这件事情负责,我不知道要对此要承担多少费用,以上问题王伟政律师已经回答我了,我要在咨询的问题是:(1)我带走孩子时他们夫妻没有回来一直在街上,孩子发生这样的事情我承担多大责任,如有责任应该承担多少费用,(2)孩子腿如有后遗症有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