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物业管理费滞纳金
律师: 你好!我公司有位业主,从2001年买下商品房以后,没入住过,也没来过交管理费,到2011年4月份来交管理费,我们按每天0.2%收取滞纳金,请问这个做法合符国家法律法规吗?谢谢指导!
律师: 你好!我公司有位业主,从2001年买下商品房以后,没入住过,也没来过交管理费,到2011年4月份来交管理费,我们按每天0.2%收取滞纳金,请问这个做法合符国家法律法规吗?谢谢指导!
尊敬的李**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物业服务及费用收取,应当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执行。目前,国家法律没有对于迟交物业房屋费用,按每天0.2%收取滞纳金的规定。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