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还有公正吗
您好: 我于2010年4月通过中介购买一套二手房,交付定金8万元,后来发现房主欠9年暖气费,我们发律师函要求房主补齐暖气费,可是遭到拒绝。于是没有在规定期限交全款,对方认为我违约,房子不卖了,并提出仲裁,要我在给他违约金7.2万。通过仲裁裁决,判定他返还我定金,可是他却不予执行,案子到了南开法院执行,开了个合议庭,说因为错别字把我的案子驳回了。仲裁判了,法院驳了,不知道该相信谁了。我接下来要怎么办啊,家里人担心难过。再打官司我们怕输,诉讼费就1.8万,我们真的怕了,因为对方是司法局的,之前他还找到我请的律师,不让律师给我辩护,利用职权欺负老百姓。哎……我们多想和解决这个官司,,打官司累心啊,有了好的结果还被错别字驳回了,仲裁的判决本着和谐,公正的,双方都没有损失,现在我又要面临诉讼了,请问您,我是诉继续履行合同还是返还定金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