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舒** 提问时间:2011-05-14

标题:我该怎么办

我5岁被人买养,童年生活自认为不快乐,17岁因为受不了家里的严厉,争取我所谓的自由,要求离开养家去寻找自己的生身父母,养父母不肯要求我要走就写断绝书,我毫不犹豫的写了,自后回到了生身父母身边,同年9月和生身哥哥外出打工,没几天因为工地工头去事情发生群殴,后果严重,被法院判了13年。之中我一直是用的养父母取的名字和住址,9年七个月后刑满后,带着释放证,到养父这边的派出所办理身份证,但是应为养父家不认我,所以派出所说我没有地方落户不给我上户口,让我到生身父母那边去上户,但到了生身父母那边的派出所,派出所也不肯让我落户,说就没有我原始的记录不要我,半年后我在外省收到了一个生身父母那边的邮包内有高四流身份证一张,户口本,户口上就我一个人,我想知道我可不可以把户口落在养父母那边,也一个人一本户口?

谢谢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1-05-18 是否超时:

尊敬的舒**网友:

您咨询的问题,属于户籍管理部门具体掌握的问题。建议您及时到有管辖权的户籍管理部门详细咨询。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推荐新闻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要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网民问题处理情况

  • 回复率
  • 满意度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