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杨** 提问时间:2011-05-09

标题:关于房屋质量问题

下雨从窗户往屋里进水致使墙皮起鼓、脱落。

窗户的保修期是2年,现在已经过保修期6个月了。不过保修期内我找过物业和开发商,物业和开发商互相推脱一直没给解决。现在物业承认我保修内报修的事实,估计开发商不会承认,我手上也没有什么直接证据。

请问我还能提前民事诉讼吗?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1-05-12 是否超时:

尊敬的杨**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虽然您房屋窗户,在时间上已经超过保修期,但出现的质量后您及时与开发商和物业管理部门已经保修,至今没有解决的责任不至于您。且现在仍然在诉讼时效期内。因此,您有权利通过民事诉讼解决问题。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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