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吴** 提问时间:2011-05-08

标题:侵权行为后果事项咨询

咨询进行有关被单位以精神病名义治病所致病的法律问题。其后果损失责任该由谁来承担?谢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1-05-14 是否超时:

尊敬的吴**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民事法律的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您的问题所述中的受害人的损失,应当有侵权人承担相应责任。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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