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新购商品房交付使用质疑
律师帮办栏目有关律师:请帮忙判断一下以下情况: 我于09年6月买的联排房一套(共3层),座落在武清王庆坨镇,原应于09年8月30日交房,后延期至11年4月30日。11年5月5日按开发商安排交付完全款并领取正是合同,现房屋内无水表、电表、燃气表,且套内除厕所外没有分隔墙更没有分户门,也没有移交房屋使用说明书和房屋质量保证书等文件。 这种情况符合交房条件吗? 另外要求交燃气初装费5000余元;要求交一年的采暖费(每平米32元);要求交一年的物业费(每平米1.4元),且未公示收费标准和服务项目,也没有物业公司入驻。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 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请指教!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