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1-05-06

标题:这样的情况该有我的财产吗?

你好

我们家的情况是这样的。爷爷奶奶都已过世,留下一套100多平米的房子,爷爷下面有子女五人,我爸爸排行老三。今年城中村改造,房子也面临还迁补偿。因我爸爸前几年生病去世,故我的几个叔叔和姑姑觉得爷爷奶奶的遗产并没有我家的份。在此我想请教一下律师,我爸爸去世后我有爷爷奶奶房产的继承权吗?如果有,大概能继承多大的比例?在此感谢您的帮助和解答!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1-05-07 是否超时:

尊敬的张*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叙述的情况,没有说明您的父亲与您的爷爷奶奶究竟谁去世较早。如果您的父亲去世早于您的爷爷奶奶,则您有权直接代位继承您的爷爷奶奶的遗产。这是根据《继承法》的

定,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如果您的父亲晚于您的爷爷奶奶去世,您的父亲先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您的爷爷奶奶遗产后,您再与您的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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