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雪** 提问时间:2011-05-06

标题:工时和加班

您好,我是一名养殖场工人,我们现在明天工作时间是七个小时,一周上六天。

一·过年的时候我们放了七天,但我只休息了四天,但公司只给了一天三薪,我想知道应该给几天?

二·工资规定员工之间不能相互看对方工资条,也不能问,有这样规定吗?

三,我五一三天没赶上我一天休息,我先知道这三天公司应该怎么给我加班。(我是每星期三休息,我还没签合同)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1-05-08 是否超时:

尊敬的雪**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一般不安排补休。

您可以按照上述规定,主张自己劳动权益。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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