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于** 提问时间:2011-05-05

标题:请帮助吧

尊敬的领导: 我叫于**,家住山东省乐陵市黄家镇前宁寨村,以前的职业是包工头,在天津干工程。1995年本人承包了天津市西青区上辛镇政府投资的津港联营化工厂的一部分建筑工程,包工包料,原厂长:张惠明,工程负责人:李家宝、高祖顺,完成工程,政府并没有履行承诺,没有支付近五十多万元的工程款,我也没有钱去支付工人的工资,到现在我还拖欠着50多人的十几万工资那都是血汗钱,期间我想尽一切办法去讨要,都没有的到理睬知道前年我母亲去世才中断。听说已经被拍卖,我也是债权人,但没有通知我,我很气愤。我父亲已年迈体衰,我也五十岁,一无所有,两个孩子都在上大学,钱对于我们很重要,被逼无奈我才在此发言现在社会环境好了,网络发达,政府办正事,我也可以鸣冤了,现已收集68人的证词、工程合同、欠帐工程算单等其他资料,也咨询了律师,我决定拼一次。我不是再和政府作对,我希望政府能给一个交代,否则决不罢休,这关系到60多人的利益,能给解决,这也是一件大事!此文本人请人代打,希望能答复!!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1-05-07 是否超时:

尊敬的于**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对你们的劳务费、工程款问题,如与对方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提醒您的是,法律对诉讼权利的保护规定了诉讼时效,如果协商不成,应及时起诉,以免超过受

国家法律保护的期间。

顺祝工作顺利!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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