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胡* 提问时间:2011-05-03

标题:基于查询码0088569839后续咨询

谢谢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王伟政律师的解答。

如果孩子的抚养费“没有按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为依据确定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是否可“以判决不符法律规定”为由再次起诉?(因以过上诉期)。或是有其他更好的方法来为孩子争取更多的权益?

孩子目前上小学,现在起诉还需哪些理由?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1-05-05 是否超时:

尊敬胡女士: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费是孩子父亲收入的20%-50%,如果现在您感觉比较低,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张风水律师

2011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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