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彭** 提问时间:2011-04-30

标题:公产房如何处置

律师好:我妹妹离婚十多年了一直带孩子和父母住在我父亲承租的公产房里(户口和父母也在一起),我还有一个哥哥结婚时父母给了他一套房产,我自愿放弃将来的承租权,怕将来哥哥还想要此房产的承租权,现父母想将来把此套公产房留给我妹妹,可是目前不想买产权又不想现在就过户给我妹,公产房又不给公证,请问律师还有无办法保证将来房子由我妹妹来承租。谢谢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1-05-05 是否超时:

尊敬的彭**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天津市公有住房管理的现行规定,原承租人百年之后,他的子女、配偶、父母等符合条件的人必须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并经公证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否则,不能办理。因此,要想保证过户在您的妹妹名下,就必须在原承租人健在时办理。

感谢您的参与!祝生活愉快!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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