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黄** 提问时间:2011-04-29

标题:土地使用权

地方政府要征用农民土地,给的征收价很低,农民不给地方政府征收,而地方政府强行要农民让出使用权,农民没有签字让出,地方政府却强行拿来建工厂。农民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1-04-29 是否超时:

尊敬的黄**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政府部门征用集体组织所有、集体组织成员使用的土地的行为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人身权、财产权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因此,您可以依法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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