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朱* 提问时间:2011-04-20

标题:抱养子女在离婚后能否把户口迁走?

我一大爷,智力有点欠缺,结婚后女方在她亲戚家抱养一女,长大后由于该女和其母亲把家中积蓄胡乱花掉,还到处借钱,于是离婚,女儿归女方,户口还未迁走,该女结婚后现在又生一女,(没有结婚证,男方是外地的)想给孩子上户口。可是我大爷这边正在办低保,怎样才能把该女儿户口让其迁走,(该女已经不在赡养其父)。需要什么手续?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1-04-21 是否超时:

尊敬的朱*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的问题属于公安户籍管理问题,建议您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构咨询办理。他们会给您确切可行的解答。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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