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小* 提问时间:2011-04-19

标题:农村买卖房屋

我在本村买了一套房 但是这套房之前是一家拆成了两家的 我买的只是分出来的前院的一部分 但是在上门牌号的时候只有一个号码 被他们自己人取走了 (是不给在补办的)我们有村委会的证人证明并有合同 现在农村买卖房屋也不纳税了 我想问 只有证明合同能够证明那套房是属于我的吗?如果以后拆迁补偿的话 如果他们家以我们没有门牌号码状告我们 是不是 我们就得不到补偿了呢?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1-04-2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给出的条件非常有限,所以只能做一下假设。假设您是该村村民的话,拆迁就能够获得补偿,如果您不是本村村民的话,就很难获得补偿了。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张风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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