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派出所混淆是非怎么办
我将车停放在一居民小区院内,无辜遭该小区居民四人殴打致轻微伤。我报警后,其中三人逃跑,我拽住一人共同去派出所做了笔录。该人将其他三人供出。 派出所定性为我与其中一人对殴致伤,说该人为精神病患者,并且该人也做了司法鉴定为轻微伤。 这根本与事实不符: 1.我没动手,对方何来轻微伤; 2.四人打我一人,怎么成了对殴; 我该怎么办?请求律师给我指点迷津,还我公道。 急盼!
我将车停放在一居民小区院内,无辜遭该小区居民四人殴打致轻微伤。我报警后,其中三人逃跑,我拽住一人共同去派出所做了笔录。该人将其他三人供出。 派出所定性为我与其中一人对殴致伤,说该人为精神病患者,并且该人也做了司法鉴定为轻微伤。 这根本与事实不符: 1.我没动手,对方何来轻微伤; 2.四人打我一人,怎么成了对殴; 我该怎么办?请求律师给我指点迷津,还我公道。 急盼!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吕森您好,如果派出所已经做出决定,您如果不服,可以选择本级人民政府,也可以选择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