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我的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
我在2007年结婚,但未登记,婚后生有一女,今年三周岁,户口已落在男方的户口本上。由于男方不务正业,我们在2010年五月份协议离婚,【未经法庭】。协议内容是女儿归男方抚养,但我不需拿任何费用。如果孩子由我抚养,男方每月需拿伍佰元的生活费,如不拿我可以对男方提起诉讼, 我想请问律师,我们的协议没有通过法律途径是否有效?我们双方都已签字按手印了。如果我在与别人登记结婚,是否构成重婚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