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玲* 提问时间:2011-04-12

标题:未签合同、未上保险、未足额发放工资

我和1家公司口头约定:月薪2600、电话费车费时报、年底补齐3000/月。但是我已工作半年,未签订劳动合同;没给上保险;车费、电话费也未报销;更没补齐3000/月,我申请仲裁可以申请哪些赔偿?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1-04-1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玲*网友:

您好!你所提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交社会保险、差额工资。但是您应提供相关的证据。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推荐新闻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要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网民问题处理情况

  • 回复率
  • 满意度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