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卖方不配合办理二手房买卖
2010年11月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卖方是外地的,中介公司提供了买卖合同并签订,房子本身还有30万贷款,约定找垫资公司,但是现在垫资公司要求卖方抵押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卖方不认可,认为是霸王条款,我该怎么办?当时我方定金2万,中介费8000,评估费3900都已付清
2010年11月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卖方是外地的,中介公司提供了买卖合同并签订,房子本身还有30万贷款,约定找垫资公司,但是现在垫资公司要求卖方抵押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卖方不认可,认为是霸王条款,我该怎么办?当时我方定金2万,中介费8000,评估费3900都已付清
尊敬的云*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法律精神,只要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合法、平等、自愿原则订立的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因为您未能说明您的具体详细情况,不好确切解答。建议您必要时到律师所详细咨询为宜。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201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