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农村房屋的赠与行为是否有效
在农村的三间房屋,原土地使用证是爷爷的名字,爷爷1999年过世后,已变更为奶奶的名字,2003年已通过法院进行了析产继承,法院判定:两间归奶奶所有,一间归小儿子的9岁女儿(孙女)所有(小儿子已于2001年过世)。 当时土地使用证还是奶奶的名字,孙女及奶奶始终在此屋居住,2005年经奶奶同意,二儿子到镇政府将三间房屋的土地使用证已变更到他的名下,2010年该房屋即将拆迁,孙女已16岁了, 请问: 1.2005年二儿子的产权变更行为(也有说法称为产权赠与行为),是否有效,(因他把3间房子都变更了)? 2.奶奶还能把房子要回来吗?(撤销赠与) 3.奶奶的赠与行为能剥夺未成年孙女的权利吗? 4.拆迁时的政策是按土地使用证1:1还迁(院落也算平米数),因法院判决时只是明确了房屋的归属,并没对院落进行确定,那该房屋所属的院落如何分配? 5.孙女如何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不被侵犯? 十分期待您的回答,万分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