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1-03-16

标题:机动车损失应由谁负责

我于2011年3月14日驾车由华昌街上顺驰桥环岛向卫国道方向正常行驶,由于桥面很多油渍,致使我轿车失控,撞上桥护栏,车辆损失较大,现向您请教该由哪个部门对这事件负责?(相关新闻:http://news.enorth.com.cn/system/2011/03/15/006144367.shtml)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1-03-1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自职责负责。建议您发生事故后及时报案,依法进行责任认定和处理,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或以诉讼方式解决。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201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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