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杨** 提问时间:2011-03-15

标题:关于农村房屋产权的问题

有农村兄弟二人,由于分家时父亲把5间平房分给了老二,老大没有得到房子,有分家契约,由于后来,老二考上大学,出去工作,户口也在现在的工作地,没有在农村老家,但是后来农村房屋登记的房产证上写的是老大的名字,他们父亲的遗嘱写的是这房子归老大。请问,这5间农村的平房的拥有权是谁?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1-03-1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就您的问题答复

如果该房屋原来属于您的父亲,您的父亲对该房屋有处理的权利。另外,要看您的母亲是否健在,该房屋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您母亲也是有处理财产的权利的,如果是这种情况那您父亲的遗嘱就不是完全有效的。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张琳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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