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房产问题咨询
您好.我爷爷有两个儿子.当年在分家时曾立下口头协议:我叔叔顶替爷爷进城当工人,爷爷和奶奶在农村的房子归我父亲一人所有(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奶奶的名字,到今天也没有变),我父亲和叔叔口头表示同意,当时还有一位亲戚也到现场证明.去年,我家将当年的口头协议写成文字,奶奶和爷爷在上面按了手印,父亲签了名字,当年作证的那名亲戚也签了字,但上面没有我叔叔的签名.请问这个后补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谢谢
您好.我爷爷有两个儿子.当年在分家时曾立下口头协议:我叔叔顶替爷爷进城当工人,爷爷和奶奶在农村的房子归我父亲一人所有(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奶奶的名字,到今天也没有变),我父亲和叔叔口头表示同意,当时还有一位亲戚也到现场证明.去年,我家将当年的口头协议写成文字,奶奶和爷爷在上面按了手印,父亲签了名字,当年作证的那名亲戚也签了字,但上面没有我叔叔的签名.请问这个后补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谢谢
尊敬的李*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财产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 使用、 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您的爷爷奶奶依法处分自己的房屋是合法的。但您所提及的协议不知具体内容如何,不好确切判断。建议您持相关材料到我律师事务所做详细咨询为宜。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201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