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杨** 提问时间:2011-03-05

标题:被人纵火当场烧死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1997年,我姐姐在一家酒店打工,那家酒店是包吃住的酒店顶楼是宿舍,在12月8日的那天晚上这家酒店老板的司机在酒店内洒了汽油故意纵火当场我姐姐就被烧死在里面,同宿舍另外一个女孩子在送去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老板和老板娘从2楼跳楼老板当场摔死,老板娘重伤,凶手逃逸,整整逃逸13年在2010年12月份被警方抓获,请问律师作为被害人家属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1-03-0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您所说的情况,您可以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其赔偿您家属的各项损失,具体数额要根据案发地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来计算,根据法律规定,您是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您应该将诉状交到公安局或者已经起诉到检察院的您可以交到检察院。具体事宜您可以再次留言或电话向我们咨询,我将再次为您解答。

感谢您的参与。

张琳娣律师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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