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钱* 提问时间:2011-02-23

标题:财产分割

1,女方提出离婚,分着辆汽车,这辆汽车是我们两个人借钱买的,但是在法院她不承认是借钱买的,我该怎么办

2,彩礼钱给了8万元,财产分割中用彩礼钱买的家电花了31000,这家电如何处理,剩下的钱她存入她爸爸地名下,如何处理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1-02-24 是否超时:

尊敬的钱*网友:

您好,就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您认为,你们夫妻购买的汽车是借钱购置,对方不予认可,您应当积极收集证据证明这一事实;

2、具体你们的婚姻状况,如结婚时间长短、是否共同生活、有无财产约定等情况,您未能说明,因此,不好确切解答关于财产的分割问题。但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您可以据此分析您的情况是否属于这些情形。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201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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