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1-02-16

标题:该不该还土地

2000年我转让了别人的土地,当当时还要特产税,也有合同,是通过村书记.村长.会计.以及村里的证明人写的合同,合同时间是到2028年到期,也就是跟着土地证走的,只是土地证没过户。他现在想跟我要土地,我不想给,有的还种上了果树,请问一下,我该不该还他土地,如果就是要给他我栽的果树咋办,这份合同是否有效。谢谢!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1-02-1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给的情况不是很详细,我想问您一下,您和转让人是同一个村集体的成员吗?对方的土地是承包地还是别的情况的,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没有这些信息不好回答您的问题,等您答复之后我将给予您解答。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张琳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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