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梁** 提问时间:2011-02-14

标题:私产房屋顶漏雨,谁负责维修?

我家住在北辰区志和里1号楼六楼,去年开始发现顶棚漏雨,今冬两场雪后漏得更严重了,涂料大面积脱落,漏的时候象水帘洞。此处房屋原属发电设备厂房管处负责维修,找到他们后,他们却声称原房屋是建委盖的,后来转让给发电设备厂了,与他们有合同的,现在他们不负责维修了,还说原维修基金已花完(我买的是二手房,以前房主曾维修过),要修自己想法去修。请问这种情况该找谁来修?谢谢了!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1-02-1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就您所提的问题答复如下:

对于私产房屋公用部位的维修费用,应当通过房屋维修基金支取。但你若想支取房屋维修基金需通过全体业主的同意。如果存在开发单位没有缴足维修基金的,业委会可以向开发单位追缴。

若房屋漏水的部位不属于公用部位,则维修费用需由房屋业主承担。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吴育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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