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白** 提问时间:2011-02-11

标题:婚房房产证不是丈夫和本人的名字,离婚能否分到财产

律师:

您好!我的朋友和她丈夫结婚13年,结婚的婚房房产证是男方叔叔的名字。13年多一直住在这所房子里。男方叔叔是个单身,结婚的时候男方的父母说这个房子是他们的,他们需要赡养单身的叔叔。最近几年是女方和男方一直赡养着这个老人。但是我朋友和她丈夫因感情问题,经常吵架、那个男的总动手打我朋友,有时候连孩子一起打。现在我朋友忍无可忍,想和那个男的离婚。请问这种情况,我朋友能不能分的一部分财产?还有如果离婚12岁的女儿的监护权归谁所有?谢谢您!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1-02-1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白**网友:

您好!就您所提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可就夫妻双方婚后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婚房房产证是男方叔叔的名字,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因他

们已经抚养了男方叔叔13年,可就房子的问题与叔叔协商解决。孩子的抚养,由法院根据孩子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以有利孩子的

成长为原则。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程新霞律师

2011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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