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真** 提问时间:2011-01-28

标题:解除劳动合同咨询

劳动合同期内生重病(医疗期内),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除了双倍经济赔偿金,可以要求其他补偿(比如医疗补助)吗?如果可以要求,法律依据是什么?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1-01-2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真**网友:

您好,现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至于可否提出其他赔偿,要看公司有否其他违法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不可一概而论。

感谢您的参与,如有其他问题,请另行详细留言联系,我们会尽力帮助!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201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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